首页专业服务新闻中心成功案例标准法规互动下载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行业资讯>>正文
 
工信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
2010-11-11 15:08     (浏览次数:)

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其中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期间,有92名人大代表在3个议案中提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网络破坏信息系统,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信息,窃取信息、名誉侵权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国家信息安全,建议制定互联网法、网络信息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 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附件透露,针对这些议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认为,当前规范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电子签名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 全的决定》以及数十部部门规章等。这些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加强信息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内容分散、相互交叉甚至抵触的现象,影响了立法效力和执法严肃性,对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为此需要制定一部内容综合、法律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的《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作了规定。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的意见,认为,互联网信息活动亟须法律规范,但网络世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也是当前现实世界的各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进行调整。建议先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就互联网立法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在条例实施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 综合性的立法方案,解决当前互联网缺乏法律规范的问题。  

文章来源:新华社  

上一条:李毅中:工业和信息化部正抓紧处理360与QQ纠纷事件
下一条:美国网络司令部司令提议在全球范围展开网络攻击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4 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版权所有   陕ICP备09018966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茶张路1号省信息化中心

 邮箱登陆   网站地图   电话:029-88319550   传真:029-88317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