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自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度开展风险评估,鼓励处理一般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网络数据处理者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机构不得转委托其他机构开展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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